貸款找代辦公司有用嗎?(貸款詐騙手法大公開) 貸款找代辦公司有用嗎? 所謂代辦公司只是他比一般人擁有比較多家銀行貸款條件的資訊!並不是穩過的!沒有一家代辦公司信用很好!他們接受客戶辦理貸款委託時都強調穩過~最後呢?不過就說因為客戶本身條件不夠(那一開始為何不說明清楚= =資料都交給你以後了)包括網路廣告打最兇的達X.忠X通通一樣!許多人深受其害!更何況那些來路不明的代辦把你資料收去之後!辦不過就算!中間亂騙你需要製作資料.委託律師...收取一堆費用其實還不是拐錢! 因卡奴風波現在政府規定無擔保貸款不可以超過個人薪資22倍或遲繳了你已經沒有銀行會跟你往來了~所以勸你放棄找尋貸款ㄌ@@更不要相信網路上面那些騙人不實的廣告!(以上部分參考網址: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8031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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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應建立不動產顧問制---------由一則不動產詐騙實例談起 這一起詐騙實例,則發生在南部。兩兄弟繼承了一筆價值約數億元的房地產,由於這筆房地產「既無抵押權設定,又無人居住」,因此被詐騙集團鎖定為目標。這是因為「無抵押權設定,且無人居住的不動產」,銀行在核撥貸款時不用經過代償手續,且貸款金額可全數拿走,所以向來是詐騙集團最愛的肥羊。 一開始詐騙集團先佯裝買方,下定取得屋主信任,再持屋主土地及房屋權狀辦理高額貸款,又將房地產轉售後捲款潛逃。 這二兄弟拿到了180萬元的訂金後,就乖乖的將房屋、土地所有權狀以及印鑑證明交給對方,之後傻等了二個星期,才驚覺事有蹊翹,一查之下發現,不但房地產已被轉手賣出,而且名下還多出一筆貸款。由於買主是不知情的第三者,且買賣交易完全合法,所以兄弟倆等於房子被賣掉,錢沒拿到,還背負了一大筆房貸。 台灣民眾在投資買賣過程中,多半沒有聘請「不動產顧問」的習慣,遇到吃人不吐骨頭的詐騙集團,只有被生吞活剝的份。詐騙集團會化身各種面貌,出現在我們四周,在分不清誰是大野狼的情形下,只有處處小心,不貪不怕,遇到複雜案件最好請專業協助,且一定要由自己委任的地政士簽訂契約,白紙黑字寫清楚,才能減少被騙的機率。 在不動產買賣的過程中,地政士(代書)扮演維護交易安全、保障客戶權益的功能是非常重大的,這也是本網站為何一再的提醒大家一定要堅持由客戶自己指定代書的原因。就算對方或銷售公司、中人….等會以兼顧保障賣方的權益、有親戚熟人在做代書可免費辦理….等理由,威脅利誘客戶簽約時一定要由買方選任代書或指定由其長期配合的代書承辦,那也是應堅持要用【雙地政士制】保障自己的權益及交易的安全。 對於較大筆的投資,如果肯花一點錢,於決策前或簽約前先諮詢與買賣無利益衝突「不動產專業顧問」;以其超然之立場負責把關(千萬不能聽憑與買賣有利害關係的中人、營業員或經紀人的意見,他們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成交】。甚至連承辦地政士因可能是買方或公司的特約專任代書,不一定會說真話。銀行人員也可能因其立場不同或業務考量,而未必能公正客觀。) 並於簽訂契約及辦理過戶、報稅、貸款、塗銷、交屋等重大程序時,皆由自己指定之地政士辦理(或雙地政士會同辦理) 如此就可以減少被詐騙的機率。 很多人捨不得多花一點點諮詢顧問費,更不懂得以雙地政士制來保障自己的安全與權益,其實與被詐騙的金額相比,區區的一小筆諮詢顧問費(以本事務所為例,本所收費低廉,諮詢顧問服務費 每小時 2000元,疑難個案解析以三小時為限5000元)及多請一個專門保護自己的地政士,而出的一筆雙地政士的費用(以本事務所為例,土地加建物過戶之服務費約12000元) ,比保險費還要便宜多了,的確是太值得了。(本文章部份新聞內容轉載自奇摩理財網) 回本分類目錄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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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不動產信託有什麼好處?(下) 信託制度的確能保障您的權益及財產的安全,尤其是不動產信託更因為有「登記之公信力及公示效果」、「可對抗第三人之物權效力」…. 而更加安全有保障。 確實地,不動產信託有太多的好處,這些好處可說效益宏大,但這些好處大多是因為正確地辦理信託規劃而附加產生的,例如因為【身前有預立信託遺囑而達到預防紛爭】之效益、因為在【財務尚未出狀況前財產就已信託移轉了而達到隔離破產】之效果、因【稅務整體規劃得當而達到節稅或輕稅】之目的….. 等,這些好處也許在短期內不是那麼明顯易見,更不易利用信託來立即解決迫在眉睫的問題。甚至要享有某些信託的好處還必須事先預做某些犧牲(例如逐年預先繳了較便宜的信託利益贈與稅而節省了日後較大額的稅賦)或讓步(例如設置信託監察人雖會削弱了受託人的權限,但能有效的防止日後糾紛),這非有明睿的大智慧及綜觀全局的規劃視野與隔局是不可能享有這些信託規劃帶來的好處。 也就是說,若相反地辦理信託是為了利用其特性來脫產或規避強制執行,難保不會被債權人撤銷或被法院判無效,或若辦理信託的目的性太強、目光太過狹隘,動腦筋就是為了逃稅或對付某個特定對象,也一定會被稅捐機關重點稽查或被人刻意防備因而破功達不到目的。這就是為什麼本人會建議想進一步瞭解不動產信託或甚至要辦理信託規劃的客戶,最好要先上我的網站對不動產信託做一個概括地瞭解的原因之一,因為只有當您真正地認識了信託,且及早接受辦理並完善規劃您的信託,才能完全保障您的利益並享受到信託所帶來的巨大好處啊!! 許多人誤信外面所謂的【理財顧問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的誇大不實廣告,而有錯誤的認知,以為辦理信託就可以馬上享有各種好處、或聽信不肖代辦公司的業務說詞,誤以為他們能夠用信託立刻解決急迫的問題,因而浪費冤枉錢或無法達成信託目的還算事小;更有人在發生意外狀況時,因病急亂投醫上當受騙而被不肖的財務公司無情剝削或被詐乾....。所以本網站不遺餘力地推廣正確的、完整的信託知識,以使讀者能建立信託規劃的觀念;進而能夠真正受惠於信託制度的保障與好處。 本人盡力使網站上文章內容充實豐富,希望能兼顧【知識正確】及【實用】;並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將不動產信託的知識與觀念普及到千家萬戶。在資訊爆炸、各種網站與部落格爭奇鬥艷的網路時代,像本網站這般沒有華麗的設計、貼圖、音樂、美女照片…等吸引人,更沒有輕鬆的小品、笑話、八卦…. 等迎合大眾的口味,有的只是無趣的長篇文章,實在是太不討喜了啊!!但版主保證若讀者們能有耐心地將本網站【信託規劃】分類文章大致瀏覽一遍,一定能對不動產信託有全面的認識;於辦理信託時遇到房地產相關的問題時,能隨時在【房地產相關】各分類文章中查詢參考資料,這樣才能夠見樹又見林地全盤瞭解不動產信託,完成妥善的信託規劃,而使自己或受益人真正得到信託的保障與好處。或至少能助您於辦理信託時就不會抓不到重點、或避免因對信託不瞭解而被詐騙。 我知道像本人這樣實事求是的介紹信託,也不肯喧嚷、誇大信託的功能,連個辦理信託會有什麼好處這麼簡單的問題,寫了落落長一大篇,可能還沒能回答大部分人的問題,有很多人是無法耐心地看完這冗長文章的,所以真心地感謝能認真看完文章的讀者們,更希望讀者們能廣為轉載本網站的文章給親朋好友,以讓更多人能認識正確的信託知識。我猜想大概能看完這貼文的是不動產營銷、金融、法律等相關業界人員或地政士、信託理財等同行人士居多吧?希望您們也能發揮專長與影響力,共同為推廣不動產信託盡一份心力。 哪怕明知我能影響或幫助到的人有限(信託雖是非常好的制度,本網站文章雖是十分實用的文章,但我也沒有辦法強迫大家認同,就像「沒人能夠綁著別人上天堂」一樣) ,自己這麼辛苦的寫這些文章實在是吃力不討好,但本人仍決定會堅持這樣做,這也是秉持同樣的觀念----正確的事、對的事就該去做,至於這樣做會有什麼好處,已不是那麼重要了。 回本分類目錄 至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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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不動產信託有什麼好處?(上) 本人在從事不動產信託推廣的工作中,若遇到有心想要瞭解不動產信託的人,總會善意地提醒他們,因為不動產信託牽涉到的法律、稅務、管理…. 等層面及範圍非常廣,要我講三天三夜也講不完,因此,若想進一步瞭解不動產信託或甚至要辦理信託規劃時,最好能先上我的網站【不動產信託達人,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dhy789】概略性瀏覽一下信託相關的文章,我的網站上對不動產信託有較全面及深入的詳細介紹,只要以我的名字【曹慶好】或【不動產信託】當關鍵字搜尋;不用記網址就可以找到我的網站了。這時最常遇到客戶回應的是:「因為我工作很忙沒時間(或我不常上網查資料、我不會用電腦…..) ,辦理不動產信託究竟會得到什麼好處?您能不能用最簡單的話,讓我這不太懂法律、稅務等知識的人馬上清楚了解並享受其好處;或者讓我能使家中從未聽過信託的長輩願意將財產信託移轉給我?」 首先,我想要說的是:因為認識信託,進而辦理不動產信託規劃是【做一件正確的事、是在做對的事】,這本身可是超越過【有沒有好處】的。 就像是我們要孝順父母、工作要認真負責、對妻小要照顧關愛、堅持傷天害理等不義的事不去做….. 都是該當如此,很少會去想到會有什麼好處,或者說是當您在做正確的事、對的事的時候,好處是什麼就沒那麼重要了。好處只是您在做正確及該做的事後,附加得到的額外獎賞,例如:您會上天堂、您會成功、您會快樂、您會覺得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但若是有人是為了不下地獄才去做份內該做的事、為了自己的成功或快樂才願意付出、為了得到他人的贊賞與掌聲才肯行善….. ,則不僅這附加的額外獎賞會大打折扣;還往往是事與願違地達不到目的。 同理,信託制度是先進的、優良的制度,是歐美日等先進國家普遍使用在資產管理、遺產安排、保全財產、節稅規劃、預防紛爭….. 等各領域以使用、管理、收益、處分財產的方式,也是國內成功的實業領袖、企業家(如王永慶、郭台銘…. 等) 理財的重要手段,當然無庸置疑地一定大有它的好處,信託絕對是未來的趨勢和主流,否則我國不會從國外引進信託法並立法通過,以規範愈來愈多元化的各種信託行為。因此,推動信託立法就是政府該做的正確的事及對的事。大眾也應該對信託要有認識與瞭解,這是民眾該做的正確的事及對的事,因為生活在廿一世紀,無可避免地,您一定會接觸到信託相關的問題或是需以信託來解決處理您的問題。 信託機制本身有許多的特點與優點,運用信託最重要的目的是透過其特性可規劃出更安全更有保障、完全符合委託人(或特定受益人) 需求、最尊重財產所有權人意志與想法…..的資產管理(處理)方式。選擇【信託規劃】來處理您的資產管理、遺產安排、保全財產、節稅規劃、預防紛爭….. 是您該做的正確抉擇。當您在做這正確的事、對的事之時,同時會附加得到許多您預計不到的額外好處(或是無形中避免了許多您不樂見其發生的壞處),例如:顧及晚年尊嚴、福澤子孫後輩、祖產永保及家業興旺…….等(或至少能避免子女爭產、財產被不當揮霍浪費、他人覬覦設計而使人身及財產不安全…….等) 。 若有人根本未能真正去認識信託;並認同信託規劃是在做一件正確的事、是在做對的事。而只是想利用信託來達到某些個人的特定目的(例如:脫產、逃稅、規避強制執行….等) ,或是在已發生突發狀況時(例如常見的有:被繼承人突然重病或死亡、車禍賠償或被人倒帳等意外、契約涉訟或侵權等官司、離婚或解散合夥等財產分配爭議….. 等) 才想到是否可以用信託來保障自己的利益或好處。我只能說這是很不容易的,或至少應說沒有經過精心規劃是絕無可能達到目的。要知道我國引進信託這制度並施行之,絕不是讓人用以脫產、逃稅、損害他人的,法律一定有它的完整配套措施以防弊,研究法令的專家學者或稅務稽核人員…等也不會全是飯桶。且信託法也不是我國所發明創設,外國早已行之數百年了,利用信託來鑽法律及稅務的漏洞,或利用信託謀取個人好處或私利的情形,外國早期也都發生過,當然也都能有效防堵之、改進之,才能使信託制度繼續並發揚光大。......未完待續….. 回本分類目錄 繼續閱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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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信託實務中常見之問題(兼對本網站讀者及留言者的解釋及一些基本建議)-----之九 例9.曹顧問你好:想請教有關不動產信託的問題。我們有幾戶地主與建商合建,去年初與銀行建商簽了信託契約,但是在地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又私自跟建商簽立抵押貸款合約,是以建商為借款人,地主的土地去抵押,地主為連帶擔保人,核定下來土地保證金與建築融資,撥付的錢進到建商的戶頭。去調閱土地謄本,卻又顯示土地已信託,但是信託專戶卻為上個月才開立,信託專戶頭里卻沒有半毛錢!! 問題如下:1. 建商說他會專款專用,但錢又不在信託專戶,是在建商戶頭,怎麼監督他的用款?2. 目前好像土地被抵押讓建商借款,但是土地又是設定信託,錢卻不是在信託專戶,這樣好像挺為矛盾。3. 如何才能讓融資的部份,進到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懇請指導!謝謝!筆者回答如下: 您在留言中所提到的情形,不知是承辦代書沒有交代清楚,還是可能銀行沒有詳細解釋不動產信託相關之流程,而造成委託人對信託不甚瞭解甚至有誤解,像是非常重要的受託人究竟是銀行還是建商?受託人之權限?....等,我皆無法知悉,還有您所提的信託專戶究竟是【建築融資撥款】用的還是將來【買賣不動產價金信託】用的專戶?信託專戶之委託人是誰?受益人是誰?....這些非常重要的資訊,在沒有審閱您們的信託契約內容與詳細書面資料;並當面討論前,像您這樣屬於需專業度較高的信託規劃案例,實在不宜貿然提供您意見及建議。 因本網站一向秉持專業及負責之態度,鑒於資訊不足或錯誤資訊不但無從提供最適當的建議,還可能造成誤導而造成您的損害,因此本網站皆建議客戶若有較需要高度專業之案件(例如涉訟案件、信託規劃、遺產紛爭...等影響權利義務重大的案例),一定要與專業人士面談案情;事先諮詢顧問妥善規劃安排,以使委託人(或當事人)之權益獲得完整保障。這也是本網站所要推廣及一再呼籲的------【信託不可隨便辦理;一定要於事前詳細信託規劃】之重要觀念。 祝您能圓滿處理、順利解決,如需進一步的專業協助,也歡迎您親洽本事務所,本所收費低廉(諮詢顧問服務費  每小時 2000元,疑難個案解析以三小時為限5000元,詳請參考本所收費標準),但保證提供最優質、最專業的服務替您解決問題;保障您應有的權利。註:如需進一步的專業協助請事先預約,並請一定要準備妥信託契約書、重要書面資料...等,如此對掌握您的案情才能有幫助;方可提供最適當的建議。 繼續閱讀下一篇 回不動產信託達人首頁 回信託常見問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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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務人】【管理服務人】  Q161.關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可否經營停車場管理業務?答:按92年12月31日修正後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94年7月12日修正後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對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未定有須專業經營之限制規定,其經營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以外之業務時,當依其他法令之規定辦理。Q162.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是否須專業經營?答:有關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規定,於92年12月31日修正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41條及第43條業定有明文,即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同時依條例第43條規定執行業務,爰將上開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刪除。故修正後之條例及辦法,對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未定有須專業經營之限制規定,其經營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以外之業務時,當依其他法令之規定辦理。 Q163.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成立分公司應否申請許可?答:經查相關規定,尚無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成立分公司應申請許可之規定。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Q164.保全公司承攬社區保全業務,有無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答:有關保全公司承攬社區保全業務,仍應依保全業法之相關規定辦理,至於該公司實際執行業務時,是否違反條例未經核發登記證而從事建築管理維護業務,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就個案情形,加以認定。 Q165.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之適用疑義?答:管理服務人員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委任或僱傭而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時,應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認可證,惟由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自行管理執行管理維護事務,且非以此為業者,並無不可,不以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認可證為必要。至於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委任或僱傭人員,負責對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或管理服務人員進行督導,如非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自無前揭條例之適用。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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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房屋仲介打交道的正確認知 房屋市場買售物件的資訊,除了購買預售屋必須要向代銷公司才能取得完整的資訊以外,其他成屋與中古屋的交易市場仍然占有3/4以上,因此主要房地產市場的交易通路,不論是資訊的取得或是買售居間的服務,還是以房屋仲介公司為最普遍的管道。 雖然報紙分類廣告、網路以及待售房屋的門窗上仍然偶爾會有少數刊登「自售」的資訊來源,但是消費者如果真想要尋找一般待售的房子,其實還是得要透過房仲公司的通路,才能夠得到最多的資訊。 ■ 擁有完整房屋的買售資訊本來就是房仲公司的強項   任何曾經有過售屋經驗的人都可以知道,只要是你的房子貼上紅紙條,不用等到隔天,你一定會接到十幾通房仲人員打來的電話,要求您給予委託代售(即使註明“自售免掮”也一樣),房仲為了能夠取得銷售上的參賽權,因為市場上的通路競爭,現在所謂“一般約”的委託銷售情形愈來愈普遍,所以大多數的銷售物件,不論是屋主自售或是房仲委託代售的房子,相同的標的同時可能都有多幾家的房仲公司可以為您帶看服務,就看你喜歡那一間房子,就看你和那一位房仲的銷售人員對味,你就和誰談價。 ■ 房仲提供資訊及服務,但判斷房屋買售條件仍應自己決定   但是也因為房仲市場的過度競爭,資訊氾濫,你可能搜集到的資訊,經由不同的人所解讀出來的結果可能都會不同,可是又好像都有道理,那麼究竟應該聽信誰的?又應該如何來判斷?   事實上房仲公司本身的業務,主要是在提供買賣房屋的通路,所專注的地方還是在房屋買賣的「開發」與「銷售」上。消費者能夠加以利用的不外乎是它所提供的售屋資訊和服務,除此之外還有議價的功能,以購屋者(買方)的立場來說,透過房仲公司斡旋議價,可以保護你的出價上限,除非賣方同意以你所出的斡旋價出售,簽收你支付的斡旋金成為部分的定金,才算是買賣成交的開始,否則除非經過你另外的同意加價,重新和賣方商議,成交的金額一定是經過了雙方達成合意的結果,不會是讓你無端多付的。   但是由於每一個人對房子的個人喜好選擇不同,這不是房屋仲介人員可以左右的,有關於房屋本身專業的問題,真正的買售決定,最好還是要靠自己。 ■ 慎選對的服務人員及優良業者才是最好的保障   雖然房仲所提供的資訊與服務相當多元,對於消費者來說是很好的利用管道,但是由於主客立場的不同,如果換一個角度,可能就是一種殘忍而現實的狀況,消費者絕對不可不知。   以售屋者(賣方)的立場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如果你與房仲簽立委託銷售契約,給予房仲的銷售底價是1,200萬元,合理行情是可以賣到1,300萬元,那麼在1,200萬元以上的範圍(1,250萬也可以成交、1,200萬也可以成交……),可是如果仲介人員不小心將你的底價透露出去,讓你少賺了50萬,房仲公司也只是跟您少收個2萬塊的服務費,就銷售人員來說,可能也只不過是少賺個幾仟塊錢的佣金!   你的50萬對別人來說只不過是他口袋裡的幾仟塊錢!萬一是碰到了不會賣的人,回頭來再跟你求情議價,結果以1,150萬元成交,用幾仟塊錢換100萬元的損失?是銷售人員的損失大,還是你的損失大?   因此找對房仲服務人員,對於價格上才會有較好的保障,此外對於購屋可能會碰到的許多問題,你想像不到的各種千奇百怪的例子都有可能發生,若藉由優良品牌的房仲公司則可以預防避免一些交易詐騙的情形發生,如果碰到房屋瑕疵或後續糾紛的狀況,也可以找得到對象去追索解決問題。 文章引用:tw.myblog.yahoo.com/jw!NeeP3N2eER4bzlNLeQa7cqiuKsQYvQ--/article?mid=7668【本文作者為網路地產王范世華】 回本分類目錄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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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現場看屋須注意事項----別被接待中心(樣品屋) 迷惑了 在台灣,提起房地產樣品屋,第一印象就是雄偉、壯觀的接待中心,以及按原比例設計的豪宅空間。預售屋發展多年,樣品屋愈做愈精緻,愈做愈大。所謂的接待中心,即是林立在寬敞道路旁、華麗美奐,俗稱樣品屋的展示中心,在這裡,一幢一幢的房屋雛形經由各種透視藍圖,每種角度面面俱到,讓客戶可以搶先目睹未來住家的基礎模型。 近幾年來,接待中心的設計意境更上一層樓,不只擺脫三度空間展示的功能,現在已成為塑造品牌、情感氛圍與生活方式的銷售工具。接待中心的外觀不但要與案名配合,還要請知名設計師創造特殊風格,整個產業已發展得相當成熟。不過,現在消費者意識抬頭,法令也愈趨嚴格,樣品屋原寸打造已經是基本原則。代銷業界的競爭層次已經提高到如何呈現與客戶一樣的生活方式,為的就是引起客戶共鳴、感動,進而下手購買。因此,各式的接待中心,也是最流行的生活文化的展示舞台。 為招攬購屋人,在交通便利的大馬路交叉口或主要幹道旁,搭蓋美侖美奐的外接待中心很常見,例如,位於靠海的預售屋工地,為凸顯海景,常借用工地附近地勢較高的地方搭建樣品屋,讓購屋人登高欣賞海天一色的美景,進而提高購屋意願。 購買預售屋時有兩點要特別注意,千萬不要被樣品屋給騙了:(1)要求銷售人員,帶到工地現場看建築原址,並比對接待中心的樣品屋模型,知道自己購買房子的確實位置。 (2)搭蓋外接待中心的建案,購屋者必需事先了解工地周遭的環境,如還有大片的空地沒蓋房子,必需了解空地的用途及未來的開發進度,作為評估將來生活機能是否便捷的參考。 到銷售現場看屋須注意哪些事項? (一)看板圍牆:通常工地周圍豎立圍牆或看板,以便展示商品建築外觀的透視,或標示工地範圍的圍籬。兩者俱美化現場、掩飾環境缺點、塑造獨特氣氛的作用。有時,工地附近若有墳墓、違章建築等不良景觀,業者會利用看板或圍板加以掩飾。消費者在購屋時,務必親自對商品四週環境、交通等進行澈底了解。另用以指示商品方向為目的的指示牌。從商品外圍各主要幹道開始,都有標示商品名稱、箭頭方向的指示牌,以利消費者到目的地。 (二)接待中心:是主要銷售場所,其設計皆因應工地方位、景觀而作造型、位置的方位變化。內部除銷控台、銷售桌外,多有針對商品製作的立面、鳥瞰或交通動線幻燈箱,以及安全設備展示等。這些項目所表現的公共建設、交通發展等,建設公司多依據報社、政府所發布的消息製作,消費者可要求銷售人員提供資料詳加解釋,再自行判斷這些公共建設工期長短及完工期。 (三)建物模型:在接待中心內,通常會依建物比例縮小的建築模型,並依未來建物方位而放置。消費者在觀看建物模型時,應仔細觀察四週道路,並特別注意所欲購買該戶的方位及座向、並仔細詢問與鄰棟間的實際距離尺寸,或是中庭的實際長寬大小等,建商常常會把綠地加大,讓人看起來環境更美,實際情形則不然。 (四)樣品屋:一般會選擇平面最佳的單元,予以裝潢設計,加上擺飾美化。由於已經特別裝修,視覺效果良好。應該注意的有:1.樣品屋坪數通常比實際坪數大。天花板高度亦可能加高,使感覺寬敞舒服一點。一般人仍很難體會真正坪數的空間大小。2.樣品屋本身無樑柱,再加上木製壁面比實際房屋的磚牆或水泥牆為薄,而且家具往往是特製小號尺寸,所以會較實際空間顯得寬敞。3.已利用裝潢避免掉死角、採光問題。消費者參觀時,應特別留意樣品屋每戶的開窗位置、角落尺寸,是否依據平面圖上所標示。4.樣品屋屋頂亦無樑柱問題。消費者應仔細參照平面圖樑柱位置,比對室內屋頂樑柱是否穿過適當位置,或者天花板是否比實際的高。5.樣品屋內建材、器俱並非全為附贈。在參觀時,應比照建材設備表,並仔細詢問哪些建材是附贈,哪些僅供參考。6.透視圖:通常包括以建築物造型為主的立面透視、大環境鳥瞰,表現相關位置或鄰近環境特色;開放空間商品則會加上中庭或公共設施規劃透視圖。由於頂售房屋在預售期間並無實體,透視圖的目的在讓消費者看到房屋的大致外觀。有時為強化特色,會選用誇大的角度使建築物看來更雄偉,或拉近地標物的距離。「現場」是房屋行銷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所以都經過仔細的美化包裝,優點強化。消費者在現場欣賞壯觀的接待中心,美麗的樣品屋時,千萬不要忘了再到四週確實了解其環境、交通、市場以及仔細詢問建材、平面、動線、座向、價位、建設公司信譽等。畢竟所有媒體、道具都是強化商品的優點,可以參考,卻不值得依賴,還是必須要自已多作評估分析,客觀抉擇。 文章內容部分參考不動產資訊網;部分參考網路流傳文章(來源已不可考)。 回本分類目錄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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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僕人古時候,有一位女王,是一個巫婆,可她的女兒卻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姑娘。老太婆總想著坑害人,每當來了一個求婚者,她總說誰要想娶她女兒,必須先解一道難題,解不出就要他的性命。許多人迷戀姑娘的美貌,壯著膽子來求婚,卻完不成老太婆交給的任務,結果呢,只得跪在地上,被毫不留情地砍去了頭。 有一位王子,聽人說這位公主美貌絕倫,便對自己的父親講:“懇請你讓我去吧,我要向她求婚。” “休想!休想!”國王回答說,“你去了,就等於是找死啊!” 誰知,王子因此一病不起,整整躺了七年,最後奄奄一息,沒有哪個醫生能治好他。 父親眼看著他病入膏肓,才哀傷地對他說:“那你就去碰碰運氣好啦。我已經束手無策了。” 兒子一聽,從病床上一躍而起,健康恢復了,高高興興地上了路。 他騎馬越過一片荒野,看見前邊地上似乎有一大堆干草,於是就走了過去,發現原來是一個肥胖的傢伙仰臥在地上。 這個肥胖的傢伙看見王子走了過來,就站起來說:“您要是需要傭人,就請雇我吧!” 王子問他:“我要你這樣一個笨手笨腳的人干什麼?”“噢,”胖子說,“這還不算什麼,我要是好好鼓鼓氣,還會比現在胖上三千倍吶!” “要是這樣,”王子說,“跟我走吧,也許你能幫得上忙。” 說完,王子走了,胖子跟在後面。走了一會兒,他看見草地上躺著另一個人,把耳朵緊貼在地上。 王子問:“你在干什麼?” “我在聽啊。”那人回答說。 “你這樣專心致志地在聽什麼?” “我在聽世界上正發生著的事情。我的耳朵特別靈,什麼也休想逃得過我,我甚至連草在生長都能聽得見。”“那麼請告訴我,”王子說,“在王宮裡,就是女兒很漂亮的那個女王的宮殿,你聽見什麼了?告訴我好嗎?” “我聽見磨寶劍的聲音,一個求婚者就要被斬首啦。” 王子說:“我用得著你,跟我走吧。” 於是三個人繼續前進。 走了一會兒,遠遠地看見地上橫著一雙腳,卻怎麼也望不到身體的其餘部分。他們走啊走,走了好長一段路,才看見身子和腦袋。 “天哪!”王子驚歎道,“你的個頭真夠可以的啦!”“沒錯,”高個子回答道,“要是我好好伸開四肢,我還會長三千倍吶,比地球上最高的山還高!要是您願意僱用我的話,我很樂意為您效勞,。” “那麼,就跟我走吧,”王子說,“我用得著你。” 接著,他們繼續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坐在路邊上,用布扎住了眼睛。王子問他眼睛是不是有毛病,不能見亮光。“沒有,”那人回答說,“我的目光太厲害了,所以我不能取下罩布,否則我眼睛望著什麼,什麼就會裂得粉碎。要是這本事對您有什麼用,就把我帶上吧。” “走吧,”王子說,“我用得著你。” 他們繼續前進,又看見一個人躺在陽光下,卻渾身顫抖,像是凍壞了似的,四肢抖個不停。 “這麼大的太陽,你怎麼還發抖呀?”王子問。“唉,”那人回答說,“天生我的體質就跟別人的不一樣。天越熱,我越冷,就越抖得厲害。天冷了,我就熱得受不了。坐在冰上,我准會熱得受不了;可坐在火爐裡面呢,我又冷得受不了。” “你真是個怪人,”王子說,“要是你樂意為我效力,就起來吧。” 他們又上了路,忽然見到一個脖子長得長長的人,正站在那兒伸著脖子四處張望,他的脖子長得能看到山的那一邊。 王子問:“你這麼起勁兒地在望什麼?” 那人回答說:“我的目光特別銳利,可以看清所有森林原野,深谷高山,可以看到整個世界。” 王子於是說:“跟我走吧,我正好缺你這樣一個奇才哩。” 不久,王子便領著自己六個非同尋常的僕人,來到了老女巫生活的城市。他沒有自我介紹,只是告訴女王說,她要是肯把美麗的女兒嫁給他,他就會完成交給他的任何事情。 老巫婆很高興,又有一個又帥又英勇的小伙子落進她的圈套了,便說:“我要給你出三個難題,你全解決了,我就把我的女兒許配給你。” “第一個是什麼?”王子問。 “我有一枚戒指掉在紅海裡了,你去幫我取回來吧。” 王子回去後,就對那幾個僕人說:“第一件事很困難。必須從紅海中撈回一只戒指來,怎麼完成呢?” 這時候,那個目光銳利的僕人說:“讓我來看一看它掉在哪兒了。”說著便向紅海深處望去,說戒指掛在一塊尖尖的礁石上了。 那個又高又瘦的人說:“只要你看得見,我就能輕而易舉地把它撈上來。” “要是就這麼點事兒,我來。”大胖子嚷嚷著說。他趴下身子,把嘴湊近海水。只見海浪就像跌落深澗似地湧進他嘴裡,一會兒他就把大海喝乾了。高個子微微彎下腰,用一只手拾起了戒指。王子拿到了戒指,非常高興,把它呈給了老巫婆。老婆子很驚訝,說:“不錯,是原來那只,算你幸運,解決了第一個難題,可馬上還有第二個。你瞧我宮前的草地上,那兒放牧著三百頭肥牛,你得連皮帶毛,連骨帶角把它們通通吃掉;還有在下邊地窖裡存放著三百桶酒,你也得喝光它們。要是有一根牛毛和一小滴酒剩下來,我就要你的命!”“我不可以請些客人嗎?”王子問,“沒人陪著,吃喝無味啊。”老婆子冷笑一聲,回答說:“我准你請一個客人,讓你有個伴,可多了不行。” 王子回到他的僕人那兒,對大胖子說:“今天你做我的客人,好好飽餐一頓。”胖子於是放大肚皮,吃掉了三百頭肥牛,一根毫毛也沒剩下,吃完後問早餐是否就這麼點兒東西。那酒呢,他乾脆抱著桶喝,根本用不著酒杯什麼的,並且連最後一滴也用指甲刮起來吮乾淨了。吃完後,王子去見老巫婆,對她講,第二個難題也已解決。巫婆大吃一驚,說:“從來還沒誰做到這一步哩。不過還剩一個難題,”她心裡嘀咕,“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一定保不住你的腦袋!”她接著說,“今天晚上,我把我女兒領到你房裡,你要用胳臂摟住她。你倆這麼坐在一塊兒,當心可別睡著啦!打十二點時我來察看,那會兒要是她已不在你的懷抱裡,你就完了。”王子想:“這事兒容易,我把眼睛睜得大大的就行。”儘管如此,他仍舊叫來僕人,告訴他們老太婆講了什麼,並且說:“誰知道這後邊搗的什麼鬼呢!小心總是好的,你們要守著,別讓那姑娘再出我的房間。”夜晚到了,老婆子果然領來自己女兒,把她送到王子懷抱裡。接著,高個子卷曲起身子,把他倆團團圍住;大胖子朝門口一站,叫任何活人別想再擠進來。他倆就這麼坐著,姑娘不說一句話。這時月光透過窗戶照著她的臉龐,讓王子看清了她那仙子一般的美貌。他無所事事地一直望著她,心中充滿了愛慕和喜悅。這樣望著望著,他的眼睛慢慢疲倦起來了。快到十一點的時候,老婆子突然施出魔法,讓他們全都睡著了,就在這一瞬間,姑娘逃了出去。 他們一直沉睡到十二點差一刻,這時魔法失去效力,他們又全醒過來了。“呵,真糟糕!真倒霉!”王子叫道,“這下我完啦!”忠心的僕人們開始抱怨,那耳朵特靈的一位卻說:“別吵,我想聽聽。”他傾聽了一會兒,然後講:“公主坐在一個離這兒三百小時路程的巖洞裡,正為自己的不幸哭泣呢。只有你一個人能幫助她,高個子。你只要伸直腿,幾步就到了那兒。”“好,”高個子回答,“只是目光異常厲害的老兄得一塊兒去,好使巖石崩開。”說著,高個子背起那個帶著眼罩的人,一翻掌之間就到了被施過魔法的巖洞前。高個子幫伙伴解下了遮眼布,這位只用目光一掃,山巖便崩裂成了無數小塊。高個子抱起姑娘,一眨眼送回了王子房裡,隨後以同樣的速度把他的伙伴也接了回來。不等鐘敲十二點,大伙兒又像先前一樣坐好了,個個精神振作,情緒高昂。鐘敲十二點時,老巫婆偷偷來了,她面帶譏諷,好像想說:“這下他可是我的啦!”一心以為她女兒已坐在三百小時路程之外的巖洞中。可當她看見女兒仍然摟在王子懷裡時,才嚇壞了,說:“這是一個比我能耐更大的人呵!”她再沒什麼可挑剔,只得把女兒許配給了王子。臨了她還咬著女兒的耳朵說:“你不能按自己心願挑選一位丈夫,必須受一個普通老百姓支配,真丟人!” 這一來,姑娘驕傲的心中充滿了怨恨,想方設法要報復。第二天早上,她叫人用車運來三百擔柴,對王子說,母親的三個難題雖然解決了,但要她做他妻子,還得先有一個人自願坐在大柴堆中,忍受烈火的焚燒。她心想,他的僕人沒誰為了他願意被燒死。他在愛情的驅使下,會自己坐在柴堆裡去,這樣她不就自由了嗎?誰知僕人們卻說:“我們全都出過點力了,只有這位怕冷的老兄還什麼沒干,現在該看他的啦!”說著便把他抬到了柴堆上,點著了火。大火熊熊燃燒,燒了整整三天,才燒光所有的柴,火漸漸熄滅了。這時卻見在灰燼中間,那老兄站在那兒,凍得深身哆嗦得像白楊樹葉兒一樣,嘴裡還說什麼:“我一輩子也沒忍受過這樣的嚴寒,再延長一會兒,不凍硬我才怪!” 再沒什麼辦法了,美麗的姑娘只好接受陌生青年做丈夫。可在他們乘車去教堂時,老婆子說:“我受不了這種羞辱!”於是派她的軍隊去追趕,下令見人都殺掉,一定要搶回她的女兒來。誰料聽覺靈敏的僕人豎起耳朵,聽見了她在背後說的話。“咱們怎麼辦?”他問大胖子。大胖子自有辦法,他只是往車後吐了一兩口口水,他喝下去的大海的一部分便吐出來了,變成了一片大湖,老巫婆的軍隊全部困在湖中,作了淹死鬼。巫婆聽見報告,又派來鐵甲騎兵。然而耳朵靈敏的僕人聽見他們身上盔甲的撞擊聲,立刻解下他那個伙計的遮眼布。這位呢只是狠狠瞪了敵人兩眼,他們的鐵盔鐵甲都像玻璃一般粉碎了。王子一行這下才不受干擾地往前走去。等兩位新人在教堂裡舉行了結婚儀式,六個僕人便向他告別說:“您的心願已得到滿足,不再需要我們。我們打算繼續漫遊,碰一碰自己的運氣。” 在離王子的宮殿半小時路程的地方,有一座村子,村外正好有個牧人在放一群豬。到了村中,新郎便對新娘說:“你真知道我是誰嗎?我不是什麼王子,而是一個牧豬人。那兒放豬那位是我父親,咱倆也必須干這個,必須當他的幫手。”隨後,他帶她住進旅店,並悄悄吩咐店主,在夜裡拿走他們王室的華麗衣服。第二天早上公主醒來,不再有衣服穿。這當兒老闆娘送來一件舊長袍和幾雙舊羊毛襪,還做出一付慷慨施捨的樣子,說:“不是看在你男人份上,我才不給你吶!”這一來,她真相信丈夫是個牧豬人了,只好和他一起放牧豬群,心裡想:“我以前太傲慢自大,真是活該!”這樣過了八天,她再也受不了啦,因為雙腳已經磨傷。這時走來幾個人,問她知不知道她丈夫是誰。“知道,”她回答,“他是個豬倌唄,剛剛出門做帶子絲線的小買賣去了。”那幾個人卻講:“跟我走吧,我們領你見他去。”說罷帶她進了王宮。她一跨進大廳,便見她的丈夫渾身華服地出現在面前,她卻沒認出來,直到他摟住她,吻她,對她說:“我為你受了許多苦,所以也讓你體會體會苦的滋味。”這時候,才舉行了隆重的婚禮。那位講這個童話的先生,自稱也是婚禮的佳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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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個跳舞的公主有個國王,他有十二個女兒,個個長得如花似玉。她們都在同一個房間睡覺,十二張床並排放著,晚上上床睡覺後,房門就被關起來鎖上了。有一個時期,每天早上起來後,國王發現她們的鞋子都磨破了,就像她們跳了一整夜舞似的。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她們到哪兒去過了,沒有人知道。 於是,國王通告全國:如果有人能解開這個秘密,找出這些公主整夜在哪兒跳舞,他就可以娶一個他最喜歡的公主作妻子,還可以繼承王位。但要是這人在三天以後沒查清結果,他就得被處死。 不久從鄰國來了一位王子,受到了熱情的接待。晚上他被帶到了一個房間裡,這房間正在公主們臥室的隔壁。為了能聽到看到可能發生的一切,他坐下後將房門敞開,一刻也不停地注視著。可不久這位王子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醒來後,可以看出,公主們還是跳了一整夜的舞,因為她們的鞋底上都有磨破的洞眼。接著兩個晚上都發生了相同的情況,王子沒能解開這個謎。國王下令將他的頭砍了下來。繼他之後,又有幾個人來試過,但他們的命運和這位王子一樣,都沒有找出結果而丟了性命。 恰好有一個老兵經過這個國王的領地,他在作戰中受了傷,不能再參加戰鬥了。一天,他在穿越樹林時,遇到了一個老婆婆,老婆婆問他要到哪裡去,這位老兵回答說:“我也不知道我去哪兒,該干什麼去。”接著又自我嘲弄地說:“也許我該去探聽那些公主是在哪兒跳舞才對,這樣的話,將來還可以當國王呢。”老太婆一聽,說道:“對,對!這不是什麼難事,只要留心不喝公主給你的酒之類的東西,並且在她們要離去時,你假裝睡熟了就成。” 臨別,她送給他一件披風,說道:“只要你把這件披風披在身上,她們就看不見你的蹤影了。然後,你就可以跟著公主到她們去的任何地方。”老兵聽了這些忠告後,決定去試一試自己的運氣。 他來到國王面前,說他願意接受這項冒險的任務。和其他應試的人一樣,他也受到了熱情的款待,國王還下令把漂亮的王室禮服給他穿上。到了晚上,他被帶到了外室。進房後,他剛準備躺下,國王的大公主就給他端來了一杯葡萄酒,但這位士兵悄悄地把酒全倒掉了,一滴也沒有喝下。然後躺在床上,不久就大聲地打起鼾來,好像睡得很沉似的。十二個公主聽到他的鼾聲,都開心地大笑起來,大公主說:“這傢伙本來還可以干一些更聰明一點的事,不必到這兒來送死的。”說完,她們都起床打開各自的抽屜和箱子,拿出了漂亮的衣服,對著鏡子打扮起來。這時,最小的公主說道:“我感到有些不對勁,你們這麼興奮,可我覺得非常不安,我想一定有不幸的事情將降臨到我們頭上。”“你犯什麼傻呀!”大公主說,“你老是擔心這,擔心那,難道你忘了那麼多王子想窺探我們,結果都徒勞送命了嗎?瞧這老兵,即使我不給他安眠藥吃,他也會呼呼大睡的。” 公主們打扮完畢後,再去看了看士兵,只見他鼾聲依舊,睡在床上一動也不動。這一來,她們便自以為無人知曉,相當安全了。大公主走到自己的床前拍了拍手,床馬上沉到地板裡面,一扇地板門突然打開了。士兵看見大公主領頭,她們一個接一個地鑽進了地板門。他想到再不能耽誤時間了,馬上跳起來,披上老太婆送給他的那件披風,緊隨她們而去。在下樓梯時,一不小心,他踩到了小公主的禮服。她對她的姐妹們大聲說道:“怎麼搞的,誰抓住了我的禮服了?”大公主說道:“你別疑神疑鬼了,肯定是被牆上的釘子掛著了。”她們下去後,走進了一片令人賞心悅目的小樹林,樹葉全是銀子做的,閃爍著美麗的光芒。士兵想找一個來過這地方的證物,所以他折了一段樹枝,樹枝“卡嚓!”“嘩啦!”地發出了聲響,小公主又說道:“我覺得有些反常,你們聽到這聲音了嗎?這聲音以前可沒有聽到過。”大公主說:“這聲音一定是我們的王子發出的,只有他們才會對我們的到來歡呼雀躍。” 說著,她們又走進了另一片小樹林,這片樹林的葉子都是金子做的。再往前,到了第三片小樹林,所有的葉子都是用光采奪目的鑽石做的。士兵每到一片樹林,都要折下一根樹枝留作證物,每次也都發出了“卡嚓!”“嘩啦!”的聲響,這響動總是使小公主擔驚受怕,而大公主又總是說這是王子們在歡呼。 她們不停地往前走,最後來到了一個大湖邊,湖上有十二條小船,每條船上都有一個英俊的王子,他們似乎一直在這兒等公主的到來。到了岸邊,每個公主都各自上了一條船,士兵則跟著小公主上了同一條船。 當他們在湖上划動小船時,與小公主和士兵在一條船上的那個王子說:“怎麼會是這樣啊!好像這船今天特別重似的,我盡力划動,船卻沒有平時前進那麼快,我都累壞了。”小公主說:“這只是天氣有點暖和,我也覺得非常熱。” 湖泊的對岸,矗立著一座美麗的宮殿,宮殿裡燈火輝煌,從裡面還傳來了愉快的音樂,有管聲和號聲,還有喇叭聲。他們上岸後,一起走進宮殿,十二個王子都開始與公主們跳起舞來。他們一直看不見那位士兵,士兵跟著他們一起跳舞,他們也不知道。每當有公主端起葡萄酒時,士兵總是暗暗上前將酒喝完。待公主把酒杯端到嘴邊時,杯子已空了。見到這樣情況,那小公主更感到害怕了,大公主卻老是要她不要做聲。 舞一直跳到了凌晨三點鐘,所有的鞋子都已磨穿了,到這時,她們才念念不捨地離開。王子們又用船把她們送過湖來,這次,士兵上的是大公主的那條船。到了湖岸,公主和王子互相道別,她們答應第二天晚上再來。 當她們回到樓梯口時,士兵立即跑到她們的前面,自己先到床上去躺下了。當這十二姊妹拖著疲憊不堪的身子慢慢上來後,立即就聽到了睡在床上的士兵所發出的鼾聲。她們說道:“現在可以安心了。”說完,各自寬衣解帶,脫掉鞋子,扔在床下,都躺下睡覺了。 早晨起來,士兵對晚上的所見所聞隻字不提,他還想多看幾次這樣的奇遇,所以接連第二個夜晚和第三個夜晚他又去了。每次所發生的一切都和前一次一樣,公主們每次跳舞都要跳到她們的鞋子穿眼才回到臥室。不過,在第三個晚上,士兵又拿走了一只金盃作為他到過那裡的證物。 第四天,他解開這秘密的期限到了,他帶著那三根樹枝和那只金盃,來到國王面前。此時,十二個公主都站在門後張著耳朵,想聽聽他究竟說些什麼。國王問道:“我的十二個女兒晚上是在哪兒跳舞?”士兵回答道:“她們是在地下的一座宮殿裡與十二個王子跳舞。”接著,他告訴了國王自己所看見和發生的一切,拿出了他帶來的三根樹枝和金盃給國王看。國王把公主都叫來,問她們士兵說的這些是不是都是真的。她們見一切都已經被發現,再否認所發生的事也沒有用了,只好全部承認了。 秘密解開了,國王問士兵他想選擇哪一個公主作他的妻子,他回答說:“我年紀不小了,你就把大公主許配給我吧!”於是,他們當天就舉行了婚禮,士兵還被選定為王位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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